花蓮縣加路蘭撒奇萊雅文化及教育推廣協會
磯崎部落青少年 教育認養計畫
說明:
磯崎部落位於豐濱鄉花蓮縣台十一線海線,為一濱海的傳統村落。人口約二百餘人,以農漁業為生。部落包含撒奇萊雃族、阿美族、布農族、及漢族,融合而成。但因謀生資源不足,致使年輕階層大量流失到都市。在教育設施方面,原設有新社國小磯崎分校,但因就學人數下降,磯崎分校因而廢校,部落學童須搭乘專車至新社國小及豐濱國中就讀。
根據調查現居住在磯崎部落的高、國中小學童約有七至八人,家庭狀況多為清貧或父母教育程度不高,或需為維持基本生活而打工,致使兒童教育需求較無法費心兼顧。
因此,有此認養計畫的產生,希望透過認養制度,幫助青少年擁有穩定的求學過程,無須因家庭因素而造成學習的障礙,協助部落青少年穩定的接受教育,得到起跑點的平衡。
為使認養計畫落實,訂定規範以便執行者依循。
認養執行單位:
花蓮縣加路蘭撒奇萊雅文化及教育推廣協會
執行人:
協會總幹事及理事會推選理事兩人執行認養費用執行、審核事宜,並於定期理事會提出報告;向理事會負責。年度執行成效由總幹事於會員大會中提出報告。
受認養人:
以設籍磯崎部落之高、國中小學生為對象,由總幹事提出名單經理事長同意後執行,高中學生須經理監事會認可得納入此計劃認養對象。
認養人:
由協會對外徵求願意奉獻愛心參與認養計畫之認養人,並提供被認養人家庭狀況供了解。
認養內容:
1. 每名被認養人由兩名認養人認養,每位認養人每月認養費用新台幣五百元,意即每名被認養人每月可運用之認養費用為一千元。認養以一年為單位,可ㄧ次提供一年認養費六千元,或逐月匯款每月五百元。認樣費用存入協會專戶,依支出程序領用。
2. 認養費用以協助被認養人之教育學習或材料支出為主(如:文具、參考書籍、戶外教學費用等)。費用的支用由協會總幹事負責,意即各個受認養人皆有獨立的費用支用紀錄,專款專用。並且不將費用交由被認養人家庭,以避免不當支用。如年度結算後有結餘,移至次年度繼續使用。被認養人國中畢業後,結餘費用得經執行人視被認養人家庭經濟之建議,經理事會同意後,作為被認養人升學之補助,一次撥用。
3. 被認養人每月須在協會部落格上呈現個人生活、學習狀況,並與認養人相互溝通讓認養人能了解所認樣對象的狀況。如有懈怠,經提醒仍不改善者,執行人可立即取消其被認養資格。
4. 為避免造成不當比較的困擾,認養人除每月認養費用之外,請勿另外直接提供費用或用品給與被認養人家庭。
5. 每年部落豐年祭活動時,協會將邀請認養人參與部落活動並與被認養人及其家庭會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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